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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9-29】 【字号: 】  【关闭此页

927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毅、彭学松、李勇、刘平,秘书长罗强和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关于《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会议审议了《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久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柯水平,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开区负责人,2名市人大代表,2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办公室,雅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