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常务委员会 >> 正文

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4-28】 【字号: 】  【关闭此页

    427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刘平,秘书长罗强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硕受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重大项目储备引进和实施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孝勇,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县(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同志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韩冰,飞地园区(经开区)负责人,4名市人大代表,6名乡镇人大主席应邀列席会议。(雅安日报,研究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