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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7-03-10】 【字号: 】  【关闭此页

39日,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民政府市长兰开驰宣读了其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作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议案,向32名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罗国强、朱和超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拟任命人员在会上作了任职承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毅、彭学松、吴志君、李勇、杨兴品、刘平,秘书长罗强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孝勇,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

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李伊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李伊林强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最有效形式。此次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强化担当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迅速熟悉本职工作,进入工作状态,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认真、走心、务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发扬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精神,努力做到守底线、讲规矩与勇担当、求实效双向发力、有机统一。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作为从政的理想和追求,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倾听民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切实改进作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较真逗硬、埋头苦干、奋发有为,对认准的有利于雅安、有利于雅安人民的事情,要以坚定的决心、意志、毅力抓好落实。要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和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述职测评等,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强化大局意识,搞好团结,率先垂范,形成工作活力与合力,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要强化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雅安日报)